健康信息一目了然,兰州140万居民建立了健康档案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8-06-1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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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性病、家族病史、用药过敏情况等都将记录;你有什么慢性病?过往体检情况如何?家族病史、用药过敏情况……或许,你将拥有一份“健康档案”,这些健康信息都将记录在上。

  再来看病时,医生一翻档案便一目了然。这是记者11月21日在七里河区金港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到的情形。

  5月28日,市政府下发了《兰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政府都将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同时方案还对于档案如何建立、记录什么内容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据兰州市卫生局11月16日通报,截至10月底,全市已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140.6万人,建档率达43.93%(城市70.85%、农村11.04%)

  居民健康档案内容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4部分内容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等基础信息和既往史、家族史等基本健康信息。

  2.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3.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4.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包括上述记录之外的其他接诊记录、会诊记录等。

  据悉,农村地区在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基础上可增加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和变更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健康问题,社会经济状况,农村家庭厨房、厕所使用,禽畜栏设置等信息。

  目前我市正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一项基础工作。市民建档后,到任何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只要刷一下市民卡,既往病史、体检结果等所有信息均可随时调出查看,便于病情的诊治。由此,市民对建档工作应主动配合。兰州市居民健康档案不仅要有纸质,还要录入统一的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网络化管理。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今后,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社区、乡镇卫生服务人员也通过入户、入单位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记者了解到,随着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下一步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将与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妇幼保健管理系统、120急救系统等对接,建立动态、共享的病人信息平台,最终实现对每位居民从出生到终老的全程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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