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该给幼儿自主权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8-10-30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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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4岁的孩子,通常家长都会以孩子太小为由凡事承办代替。实在,只需是宝宝也许做、理当做、做起来平安的事项,父母理应让宝宝有时机做抉择。哪些是儿童有身手选择的事情呢?

  一、自已进食。孩子想要自身进食时,就由他自行测验考试,只有为他系上围兜就可。宝宝在实习自己用饭时时常会弄得满脸、满地但凡,这是很正常的,不要是以而嗔怪他,褫夺他进修的机会。

  二、对衣服花样、色采的选择。气候冷的时刻可以首倡孩子戴上帽子、穿上外套,但关于外套里的衣服,则可以让宝宝自己做决意。

  三、玩具分享。当宝宝不肯将玩具和火伴分享,有争持举止孕育发生时,别急着到场他们的争执当中,而应让宝宝本身去用意。

  四、独处的中央。当宝宝心情欠佳或心境不佳时,有选择独处的自主权,这段工夫持久不要去打扰他。

  五、游戏区的选择。让孩子自己决定在哪个处所玩玩具,以不阴碍他报酬准则,在这段时间这地方是属于他的游戏区,父母不要去困扰他。

  六、哭的权利。当宝宝受到曲折、受伤时,让他尽兴地发泄。宝宝享有哭的权力,此时不要给他任何言语或肢体上的答复,等宝宝休止饮泣后,再与他接头:“发生什么事了?为何哭得这么悲痛?”

  七、恋物情结。孩子对某种物品(如布娃娃、毛巾等)情有独钟时,不论走到哪都要带着它,一旦没了它,孩子的情绪便烦躁不安。跟着年数的增多,宝宝的恋物情结会天然退避,家长不要强求孩子改掉这个民风。

  八、昼寝题目。大一小块家长(或幼儿园)在午饭后都会安排孩子午睡,假设宝宝睡觉时不息想爬起来,不要强制他持续躺在床上,可让他呆在房间里,以不骚动扰攘侵犯别工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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