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入学学龄放宽?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04-0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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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入学学龄放宽到12月31日?省教育厅辟谣:假的!省教育厅预计,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人数将较2018年增加16万人以上,预计2019年小学在校学生将净增50万人左右。昨日省教育厅召开广东省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气会,同时在会上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今年广东将下大力气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同时,首次明确面向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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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

今年广东预计增招逾16万人

近日,有一些自媒体平台发布信息,其中提到“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对2019年小学入学年龄有新调整,入学年龄可以放宽至当年12月31号前”。

省教育厅权威回复:这是一条虚假信息!教育部和广东省均没有对小学入学年龄提出新的要求。目前,广东仍沿用以往政策,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省教育厅介绍,从儿童智力发展情况角度考虑,年满6周岁入学符合儿童生长发育的规律,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要求,是经过广大教育工作者实践研究论证后确定的,得到绝大部分家长和社会的认同和接受。

适龄学生入学需求明显增加

广东是人口大省和流动人口流入大省,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在校学生人数为461.76万人,位居全国首位,并且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区的城市。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加快推进、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户籍制度改革以及人口流动和适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学龄人口进入了新的上升期,适龄学生入学需求明显增加。

据统计,2018学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在校学生为988万人,较上一年度增加了约47万人,小学一年级招生数较上一年增加约15万人。省教育厅预计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仍将大幅增长,招生人数将较2018年增加16万人以上,小学在校学生将净增加50万人左右。“可以说,我省目前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学位需求压力。”

省教育厅表示,全省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仍面临较大的压力。2017年12月,省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增加中小学校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各地也编制了未来5年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正在加紧推进学校建设工作,但彻底缓解城镇中小学学位压力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此外,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考虑,设定小学入学年龄界限,即使是设定为一个时间段,最终体现的还是一个具体的时间点,这个时间点不管是8月31日,还是12月31日,总是会有人在时间点之外。

未来或酌情考虑实施弹性入学

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广东还不具备适当放开小学入学年龄的条件,仍然维持现有政策不变。

其表示,将从实际出发并结合我省学位需求和供给的情况,本着适应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原则,积极稳妥地进行探索,科学合理确定小学入学年龄界限及酌情考虑实施弹性入学的具体办法。“以上条件得到缓和缓解后,未来有望实施弹性入学,但目前这些条件是不具备的。”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同时,省教育厅希望社会各界特别是一些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不要传播不实的信息,更不要造谣、信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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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在粤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

今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研究赋予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广东省将如何贯彻落实?

通气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介绍,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科学制定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对港澳居民子女在湾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可按当地制定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一市一策”原则,尽快制定或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相关政策。

此外,各地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精神,按照已编制的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加快规划学校建设,切实增加中小学校学位供给,满足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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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招生

不得以面试、面谈等为依据选择生源

近年来,一些重点大城市的义务教育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或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的行为屡禁不止,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招生工作秩序,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通知》明确,各地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今年我们将下大力气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管理。”王创介绍,要求各地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明确区域内招生计划和区域外招生计划以及录取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

这意味着,今年民办中小学招生相比往年更为严格。

王创介绍,民办中小学校应当主要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面向审批地的招生计划不得少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跨区域招生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方式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支持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记者获悉,这是首次明确民办中小学面向审批地招生计划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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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

公办校自主招生比例不超年度计划10%

《通知》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并加强监管进行了规定。《通知》明确,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跨区域招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

《通知》提出,认真落实“指标到校”政策要求,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指标到校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同时,今年将重点整治“小升初”招生乱象。各地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清理整治,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课业负担。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此外,《通知》明确各地要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规模,缩减特长生招生计划,至2020年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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