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思想和知识有合法地位吗

文章来源:健康时报 2019-04-1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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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说来,我们可以把弱势群体分为两大类,即生理性弱势群体与社会性弱势集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显著的生理缘故原由,如幼儿、晚年、残疾;后者则基础上是社会缘故原由,下列岗、赋闲者等。严格含意上讲,弱势集体是一个相对的观点,它是相对于付强势集体而言的。比喻,从性其余角度而言,女性是弱势群体;从年龄的角度而言,老年人是弱势群体;从城乡不合的角度来看,宽广农夫是弱势集体;从体能情况的角度来看,残疾人是弱势群体。

  从心思学与教育学的角度来综合,我们可以看到,幼儿是一个不凡的弱势集体。在生理上,他们是尽管的弱势:他们的步履、气力、速率、身高与成人有着明显的分歧;在常识经验上,他们不有成年人懂很多,他们没有成年人能言巧辩。当这双方面分散起来的时刻,幼儿即大要纯粹沦为典范的弱势群体:生理和心思上但凡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的一个很显著的特征等于他们的“软弱性”与“易受杀害性”。弱势群体的好处通常得不到担保,他们的思惟、他们所收回的声响没有人存眷。对处于弱势群体的儿童而言,他们的知识成了一种受降服的常识,是一种持久被褫夺了合法性的常识。由于“无论是在原始社会、古代社会照样古代社会,只要适宜未必知识型所拟订的常识标准的知识或经验,手段成为合法的常识,才略享有知识的权力。否则,就会受到常识政体的倾轧与压制,成为知识王国的‘扈从’”。不论是过去,仍是目下当今,幼儿的常识还在为获取其非法地位而起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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